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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基建维修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基建处   发布时间:2012-03-07   点击数:
按照学院机构改革的整理部署,学院各项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基建维修、其他资产维修。日常维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基建维修由基建处负责、其他资产维修由各采买单位负责。  为了更好的做好基建维修工作,现将该部分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一、基建维修的范围  1、建筑物  1)室内空间的改造,尤其是涉及到结构变动的改造;  2)整栋建筑室内地面、墙面的改造、整修、重新铺贴和粉刷,不包括个别房间因漏水等原因造成的小面积污损或脱落等的日常维修;  3)整栋建筑上水、下水管网及其设备的改造维修,不包括其日常的维护和零星维修;  4)整栋建筑物内厕所普遍出现的漏水或卫生洁具损坏等的改造维修,不包括其日常维护和疏通;  5)整栋建筑室内供暖管网、散热片的改造维修,不包括其日常维护和零星出现的跑、冒、滴、漏等现象的维修;  6)整栋建筑室内强电系统及其设备的改造维修,不包括其日常维护,如更换灯泡、改移插座等;  7)整栋建筑屋面、地下室的防水改造维修,不包括日常中出现的个别漏水处的维修;  8)整栋建筑门、窗的改造维修,不包括个别房间的门、窗玻璃、锁具、插销等的更换及其日常维护;  9)整栋建筑外墙保温、墙面装饰的改造维修,不包括建筑物外墙瓷砖小面积脱落的处维修。  2、室外、校园  1)校园内、室外上水、下水、化粪池、食堂油污沉淀池、雨水、供暖管网及其设备的整体改造、维修、迁移,不包括其日常维护和在使用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处的零件更换和维修;  2)校园内、室外强电线路及其设备的整体改造、维修、迁移,不包括其日常维护和零星维修;  3)校园内临时建筑物的搭建和小型建筑的建设;  4)校园内绿化、景观、路灯等新建、改造,不包括其日常维护;  5)校园内广场、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不包括日常维护和零星维修。  二、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流程  1、各使用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和所使用建筑物损坏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基建处。告知内容包括维修项目现状、维修时间、维修地点、维修后预计达到的效果等信息(后附样表);  2、基建处原则上每年分两次(暑假前和寒假前)对各单位提交的维修信息进行整理,然后安排专人对各维修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制定维修改造方案、编制概算,再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  3、基建处按照院长办公会的讨论结果,利用暑假、寒假等节假日,负责完成各维修项目的设计、预算编制、财局评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后期维保、工程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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