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作者:jijianchu 发布时间:2018-09-05 点击数:
为贯彻上级和学校行政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要求,为确保校园基建工程施工阶段的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对全处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意识。
二、落实基建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基建处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基建处与处内各科室、各项目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传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基建处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分管工程的副处长负责,项目负责人、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各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基建处行政秘书对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安全负责。
四、基建处每月对全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各责任人应经常性地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各责任人 做好检查监督记录,基建处行政专责负责安全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