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建处资金管理及内部防控建设,规范处内日常支出、零星维修、维修改造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等资金支付程序,按学校计划财务处相关要求,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账流程。
一、基建处财务报账分类
基建处财务报账分为:日常经费报账、零星维修及维修改造项目报账、工程项目报账三类。
二、基建处财务报账流程
A、日常经费报账流程
1.经办人取得合法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发票和报销单上签字。
2.验证人在报销单签字。
3.经处长审签后交报账员,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支付。
B、零星维修工程款报账流程
1.单项维修项目在1万元以内(不含1万,下同)的维修项目报账流程
(1)经办人取得合法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发票和报销单上签字,附维修申请单(派工单)、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验收单。
(2)验证人在报销单签字,交报账员预审。
(3)由报账员报处长审签后,递交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支付。
2.单项维修预算在1万—5万元的维修项目报账流程
(1)施工单位按审计结果开出合法发票,项目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发票和报销单上签字,附合同原件及审计报告原件各一份、相关报批文件复印件、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验收单。
(2)验证人在报销单签字,交报账员预审。
(3)报账员报处长、校领导审签后,送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支付。
C、基建工程项目(包括财局、市建委等招标项目)报账流程
报账范围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设备款、保修金、工程尾款等。
1.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报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签字并盖章确认。
(2)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审核预付款申请单后签字确认,施工方提供相应额度发票。
(3)项目负责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在经办人处及发票上签字,附合同原件一份(财政局支付首次附合同原件两份,之后附复印件)、支付申请单,交工程科科长或维修科科长审签(科长在验证人处签字)。
(4)项目负责人交基建处分管工程副处长审签后,报报账员预审。
(5)报账员报基建处处长、校领导审签后,送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支付。
2.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项目负责人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并附已完工工程量清单),按合同要求审核工程进度用款,审核后通知施工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2)项目负责人收到发票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经办人处及发票上签字,附合同复印件一份,交工程科科长审核,(最后一笔进度款支付文件中应附对账单),工程科科长或综合科科长在验证人处签字。
(3)项目负责人报至基建处分管工程副处长审签后,报报账员预审。
(4)报账员报基建处处长、校领导审签后,送至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支付。
3.工程结算款、尾款支付流程
(1)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 报账流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但需附工程项目验收单原件一份)。
(2)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按审计结果需支付工程尾款时,施工单位需出具工程项目对账单,经对账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支付流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但需附审计决算报告原件一份及工程项目对账单原件)。
(3)根据决算审计结果,本次施工单位开出发票金额为决算金额扣除已开发票金额后余额。
4.工程保修金支付流程
(1)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期需支付工程质保金。
(2)项目负责人填写往来资金报销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附合同、审计决算报告、最后一次发票复印件一份。
(3)项目负责人报至基建处分管工程副处长审签后,报报账员预审。
(4)报账员报基建处处长、校领导审签后,送至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支付。
三、报账单递交的时间及要求
报账时间:每周周一例会后,统一交报账员报账单据(特殊情况下,经处长同意后,可随时收取报销单据)。递交报账单时,须填写移交单,移交单由报账员保管。
报账要求:见以上分项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施工队需开具合法发票,特殊情况下需处长批准后可开收据。
2.施工单位需准确提供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必须与合同中的账户信息内容严格一致。
3.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局的签章以及施工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4.工程项目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原件,以后付款时只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他资料需提供原件。
5.提交的票据必须保证干净、整洁、书写规范、大小写数据清晰且一致,不能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有折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