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太白校区高层住宅项目房价组成中人防系数几点释疑
作者:基建处 发布时间:2016-04-14 点击数:
近期,部分住户对房价中人防系数提出质疑,现特作如下说明: 1、有住户认为“地下车库的车位已经出售,就不应该再将人防工程部分的建设成本摊销给住户。” 答:该项目人防工程,位于高层建筑的负一层,是建筑物一层平面的投影部分;而地下车库位于三栋楼之间空地的下方,二者是不同空间的独立存在。车库的土建成本已摊销到车位的售价中,不存在重复摊销的问题。 2、有住户认为“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不应该由住户承担。” 答:本次集资建房项目筹划阶段,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就已经明确,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该项目为全集资项目。也就是说,该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都必须由住户集资完成;当然也包括项目实施中必须建设的人防工程。 3、有住户质疑“人防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答:这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否则规划建审就过不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a、“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放空的地下室。” b、《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中规定:“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各位住户对房价以及有关该项目建设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到基建处当面询问,我处将尽力为您解答。 基建处 2016年4月14日